9月7日,本來應該是樂華正式登陸港交所的日子。
戲劇化的是,樂華又躺倒在臨門一腳前,暫緩香港IPO計劃。樂華高管透露的消息是,目前港股市場環境不好,預計明年繼續推進。但據財經媒體報道,暫停上市是由於投資者意向未達到其估值預期。
2016年,樂華在新三板想借殼上市失敗。2018年樂華第一次獨立IPO,謀求A股上市,又在2021年5月自願終止上市前輔導,到最近重啟後又暫緩上市,八年裡一波三折。致力於打造“藝人經紀第一股”的樂華,IPO故事比旗下藝人的作品還精彩。
樂華兩次嘗試進軍資本市場
文娛公司其實在資本市場上一直是弱勢群體,其本身難以帶來持續規模化的收益。基於監管、市場等多重因素,文娛公司對資本吸引力越發有限。
樂華的困境可能也是所有內娛公司面臨的困境,內容產業該如何成為一個穩定又低風險的生意呢?
頭部藝人沒辦法量產
所有對樂華IPO的分析,都指向一個結論:業務單一,又依賴單一明星,難以讓資本興奮。
文娛產業最大的風險就在於結果不可控,投資於內容或明星往往像是在賭運氣。韓國娛樂公司憑借一整套練習生體系,讓明星生產實現流水線化,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風險。樂華則試圖在內地移植這套體系。
樂華有勇氣沖刺“藝人經紀第一股”,很大程度上受益於選秀綜藝。像2018年,《偶像練習生》和《創造101》不僅讓程瀟、王一博兩位明星導師翻紅,還給了范丞丞、黃明昊兩位練習生正式成為偶像的機會,也讓“宇宙少女”組合中的孟美岐、吳宣儀再次出道。
《偶像練習生》、《青春有你》和《創造101》成團名單中,均有樂華的藝人。但隨著“倒奶”事件後選秀綜藝關門,政策對流量藝人並不友好,再加上藝人負面新聞頻發,這些都戳到樂華娛樂的要害。
更致命的是,樂華始終依賴於頭部藝人,穩定的、流水線化的明星生產一直沒有實現。
2019到2021年樂華娛樂藝人管理收入占比分別為84.0%、87.7%、91.0%。單一業務帶來超過90%的收入,讓樂華娛樂抗風險能力較差。根據招股書顯示,樂華娛樂現有韓庚、王一博、孟美岐、吳宣儀等66名簽約藝人及71名訓練生。
樂華娛樂招股書
雖然藝人群體規模較大,但是主要營收依然來自少部分的當紅藝人。旗下當紅明星王一博更是為其貢獻了過半的營收。但王一博憑借《陳情令》走紅更像是個不可復制的偶然事件。
最近一段時間,從女團NAME到男團BOYHOOD,樂華密集推出新的團體,但新人躋身頭部陣營顯然還有相當長的一段距離。這使得即便王一博與樂華娛樂的合約已續期至2026年10月,依然難以獲得投資者的信賴。
怎麼讓有影響力的藝人持續、穩定地產生,始終是文娛行業通向產業化道路上的瓶頸。
元宇宙新玩法助力有限
去年的元宇宙風口,吸引不少文娛公司試水,也讓樂華嗅到了新商機。2020年11月,樂華娛樂首個虛擬偶像團體A-SOUL出道。
新技術、新平台意味著新的增長點。但至少到目前看來,數字藏品、元宇宙、直播等雖然成為各文娛公司開辟新業務的首選,但能給業績帶來的助益尚且有限,對樂華也不例外。
A-SOUL出道風光無限,短短幾月內吸粉超百萬。短時間內,虛擬藝人A-SOUL確實帶來了收入增長,樂華娛樂也坦言,將加大對虛擬藝人運營及商業發展的投入。但2022年4月底,A-SOUL就等來了塌房事件,其中一位成員珈樂以“永久休眠”的形式畢業並解約退出。
虛擬人背後的中之人暴露後,牽扯出樂華娛樂疑似職場霸凌、低薪壓榨等。對此,官方回應稱女團的收入結構是每個月固定收入+獎金+直播(B站和抖音)總流水的10%。並且經內外部調查,A-SOUL企劃不存在“霸凌、壓榨”的情況。
整個事件不僅暴露了虛擬偶像生意難度不亞於真人偶像,更暴露了虛擬偶像表面風光之下,盈利能力並不像外人想象中那麼強。
A-SOUL的企劃負責人蘇軾在給粉絲的回信裡提到,目前很難給到中之人對標真人偶像的待遇,因為項目收入不僅要跟樂華、直播平台比如B站等分成,而且研發和美術成本較大,因此整個項目還處於較大額虧損的狀態。
頭部虛擬藝人的境況尚且如此,整個行業的境況也不難想象。
A-SOUL之外,樂華還推出了虛擬男團量子少年,前不久還推出虛擬偶像團體EOE。但就目前虛擬偶像團體的表現來看,整個行業其實也仍在試水階段,很難說真正掀起了虛擬經濟的風口。
至於整個虛擬經濟能否在未來寫出新故事,是否有核心技術突破讓整個虛擬娛樂體驗再上一個台階,還要交給時間去解答。
留給內容的時間不多了
在前幾年浮躁的行業環境之下,文娛產業最核心的內容,反而是相對不受重視,也最缺少盈利模式的。更多時候,內容作品起到的是敲門磚的作用。
新觀曾發佈文章《看完樂華招股書,才明白為什麼偶像發歌是粉絲福利了》。長遠地來看待偶像出歌這件事,就會發現這不僅可能是件賠錢的事,而且就口碑上來說,還非常容易翻車。
本身內容制作風險高,正如招股書中所說:“任何制作或發行計劃的推遲或調整都可能增加音樂作品的制作或分銷成本”,“我們無法保證音樂作品將於音樂市場上於未來受歡迎或取得良好銷量”。任何情況都會影響到音樂作品的成本以及預期的收益。
雖然樂華在招股書中還立下了“我們計劃於2022年於主要音樂流媒體平台上發佈17首數字單曲及17張數字專輯,合計涵蓋約120首歌曲”的目標。但實際上,音樂IP制作及運營的收益在樂華收入所占的百分比始終是下滑的,2021年隻占6.1%。
招股書中羅列的10個精選音樂作品(數碼單曲、數碼專輯)裡,隻有一首單曲和一張專輯發行於2021年。銷售成績最突出的《無感》和《我的世界守則》兩首數字單曲還都是王一博的。
樂華招股書裡披露的藝人培養體系
樂華藝人更多的內容產出是影視和綜藝,像招股書提到的“我們的簽約藝人在多項制作中扮演重要角色,如劇集《理想照耀中國之抉擇》、《風起洛陽》及《冰球少年》、電影《革命者》、《建軍大業》及《建黨偉業》,以及綜藝節目《這就是街舞》及《極限青春》”
但樂華整個娛樂內容服務,例如出演電影、劇集及綜藝節目,產生的收入明顯增長乏力,倒不如商業活動賺錢來得直接。
當一個公司乃至行業,無法擁有穩定的產品生產和收益來源時,又怎麼能讓資本市場產生信心呢?
而招股書顯示,樂華娛樂與3名優先股股東簽訂的股東協議,如果樂華娛樂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2024年9月30日或2024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上市,將面臨優先股股東的巨額贖回要求。
樂華娛樂最大的難關可能還在後面。